自《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颁发实施以来,永安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认真开展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并取得了实效。
一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局本部干部职工对新条例的学习,统一了思想,领会了新条例颁发实施的重大意义,确保了宣传贯彻的深入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对新条例的宣传。我局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下乡等时段,并通过集中培训、个别企业辅导以及网站、通讯等载体,先后分发了500多本印制的《专利知识手册》、《信息科技宣传手册》和《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等给相关企业、部门和有关领导、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好宣传工作。
三是加大对专利申报的辅导。我局今年聘请了福州市鼓楼区博深专利代理事务所、泉州市博一专利事务所、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的专利代理人深入我市20多家企业开展专利申报辅导、挖掘,并取得了实效。统计至2月,我市专利申请量和加权授权量均居三明市第一,位列全省85个县(市、区、开发区)的第28位和第34位。
四是认真落实专利工作相关扶持政策。如我市除兑现2013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10万元外,还发放了专利授权配套奖励48.9万元,有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及专利工作。
五是加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通过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引导企业把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到研发、生产、销售各个领域,增加企业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目前,我市有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2家,5家企业获省专利奖;三明市级专利试点企业8家、永安市级专利试点企业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