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经缜密侦查,刑侦大队先后抓获詹某喜(男,43岁,尤溪县人)、陈某毕(男,42岁,尤溪县人)、王某增(男,41岁,尤溪县人)、吴某模(男,39岁,大田县人)、陈某锻(男,40岁,大田县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破案以赌博为由实施诈骗系列案件6起,涉案价值45余万元,为“猎狐捕鼠”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3月17日,刘某到刑侦大队报案称其被3名男子骗到永安某宾馆以赌博的方式骗走现金5万元。接到后,侦查员王宗雄对该类新型警情进行分析研判,收集各方面信息资料架网侦查。在侦查过程中,5月6日、5月11日、5月13日类似案件接二连三发生,受害人分别被骗走现金11万元、5万元、5万元,合计21万元。侦查员王宗雄再次调集每一起案件的信息资源,加紧步伐进行并案侦查。经过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使用假身份证登记入住,5月14日晚,民警王宗雄在研判时发现该犯罪团伙又使用已掌握的假身份在永安某大酒店登记入住。掌握到这一线索后,四中队中队长傅兴淦带领侦查员立即赶到某大酒店,发现男子还在房内。为了一网打尽,四中队民警在某大酒店蹲守至晚上23点左右,将驱车前来接头的嫌疑人陈某毕及房间内的嫌疑人詹某喜抓获归案。经过连夜审讯,发现该团伙还有其他同伙未到案,并且嫌疑人极有可能还在永安。5月15日中午,侵财四中队中队长傅兴淦将王某增、吴某模、陈某锻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功抓获归案。
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各种微信、QQ聊天、娱乐场所等渠道结识被害人(大部分为女性),再冒充有钱的老板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将受害人骗至宾馆,再以赌博出老千可以赢钱为诱饵,让被害人凑钱参与赌博,最终将被害人的钱骗走。经审讯,该犯罪团伙供述2014年以来已在三明地区作案6起,涉案金额达45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