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对闽GT0505等26辆车(车牌号附后)申请办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和《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作出了不予许可的决定,上述26辆车辆不具备出租车经营资格,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如果上述车辆从事出租客运经营活动,交通执法部门将对其进行查处,并请广大市民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8-3633240)
附:26辆车辆车牌号:闽GT0505、闽GT0303、闽GT1701、闽GT0376、闽GT0280、闽GT0336、闽GT0311、闽GT0710、闽GT0396、闽GT0387、闽GT0335、闽GT0367、闽GT0359、闽GT1735、闽GT0368、闽GT0351、闽GT0356、闽GT0155、闽GT1712、闽GT0556、闽GT0138、闽GT0326、闽GT0318、闽GT1750、闽GT0377、闽GT7205。
永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永安市运输管理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