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安市从科技创新基金专户拨付229.5万元,兑现2013年度全市科技创新项目奖励资金。其中,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20万元(实奖14万元,已奖6万元),5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5万元,5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万元,2013年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20万元,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0万元,3项省科技奖完成单位(人)配套0.5万元,4项三明市科技进步奖配套1.1万元,6家企业发明专利清零奖励6万元,2家企业福建省专利三等奖配套6万元,131项授权专利奖36.9万元。
我市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的意见》、《中共永安市委、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推进国家、省自主创新配套政策的有效落实,为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从2013年起,我市以滚存的方式设立300万元的科技创新基金专户,用于全市科技创新项目奖励。此项举措,促进了我市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了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强化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了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