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 今后我省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予以公开。
昨日召开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将主要加大省级政务公开的推行力度,今年第一季度将实现所有省级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与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各类事项、各项政策在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
坚持公开为原则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公开内容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结果,以及行政监督的全面公开。行政主体包括机构设置、法定职能等和公务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及其廉洁自律等;行政决策公开包括决策依据、形式、程序等;行政执行公开包括执行依据、条件等和相对人权利义务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权力的结果必须公开。
干部选拔等是重点
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把农村税费改革、土地征用补偿,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各类救灾和优抚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大额资金使用,重大灾情、疫情和安全事故的预报、发生和处理,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等情况作为公开重点。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共事业单位也将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主动权交给群众
要避免“暗箱操作”;要突出对违法违规行政行为投诉渠道公开,坚持廉洁从政。坚决纠正政务公开内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进一步推行好“点题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
推广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公开办事指南等公开形式,免费发放政府公报、政务信息专刊等资料,利用政府网站,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等。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对重大决策和文件进行解读等形式,对行政决策予以公开,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省政府各部门及设区市政府都应当设立新闻发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