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成本高 逆行赔8万
发布时间:2014/9/23 9:40:52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2774
9月23日,家住永安燕西中山路1098号宿舍52岁的蔡某东因逆道行驶赔偿被他撞伤45岁的陈某铝医疗、误工、护理、残疾等费用合计87000元,除此,永安交管大队因蔡某东骑摩托车逆行扣3分罚款100元,驾驶无牌摩托车扣12分罚款200元,协议签完后蔡某东深有感触地说:“平时为图方便,常逆道行驶,没发生事故都心存侥幸,可碰上事故才知道违法成本高,逆行赔偿近9万,要骑摩托车需要重新培训驾驶证,我愿将自己的教训告诫和我一样心存侥幸的违法者,吸取教训,不再犯。”
2月28日23时,蔡某东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从永安水坝路往中山路逆向行驶至永安一中门前路段时,与赶着到福建化纤厂上大夜班的陈某铝驾驶的闽G7W116号两轮摩托车正面相撞,致陈某铝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陈某铝左脚髌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手术治疗82天后出院,经伤残鉴定为10级伤残。
办案民警事故认定蔡某东逆行负全部责任,陈某铝无责任。
9月23日在永安市交管大队交通法庭由人民调解员余太根、庄家治调解后签定如下协议:当事人蔡某东除付出陈某铝医疗费17000元外,还要承担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70000元,签完本协议时付50000元,尚欠20000元可于2015年2月18日(春节)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