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证违法不处理,秋后算总帐
发布时间:2014/10/22 10:26:43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2780
10月22日,永安市民魏某三年前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法,他自作聪明不来处理,连摩托车都不要,认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今天来交管大队办理小车证年审,电脑跳出魏某三年前酒后驾驶那起违法行为,只有那起违法行为处理好才能办理年审。
要处理那起交通违法行为,也不是那么简单,2011年8月13日18时36分,已有小车证常开小车出行的魏某到朋友家喝酒,中间为接迟到妻子随便骑他人的摩托车被执勤的交警拦下,酒精含量测试魏某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58毫克,为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魏某辩解说:“我有小车证怎么不能开摩托车?”交警当场开出罚单,酒后驾车处罚1000元,准驾不符,罚款300元,扣12分,如果需要继续开小车还需重新培训小车驾驶证,魏某认为交警处理太重,干脆买一部二手摩托车还别人,交警几次通知他都不来处理,自认为交警拿他没办法。
永安交管大队分管秩序中队的副大队长严宗幸为此提醒驾驶小车、客车、货车等汽车类并证的驾驶员们,偶尔驾驶摩托车也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否则就像魏某那样准驾不符,受到处罚。同时也奉劝个别投机取巧的驾驶人隐瞒有汽车证来欺骗执法交警,以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来处理,达到不扣分少处罚的目的。可他们一到交管大队处理时,罚单一录电脑,立马露出原形,执法民警又要改单按准驾不符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