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财富,没有比安全更重要的幸福。今年永安市发生的几起青少年交通安全事故,为孩子和家长们敲响了警钟。无证驾驶无牌车少年成“马路杀手”
永安市上坪乡农民大李非常疼爱儿子李某,认为孩子13岁就学会骑摩托车,是天性聪明。民警多次上门劝告大李父子,未成年人不能骑机动车,但大李一直没有听取民警的劝导。
9月20日,14岁的李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后面载着两名同学从上坪方向往城区方向行驶,行至事故路段,没有靠道路右侧行驶,而且速度过快,与上坡到上坪乡的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后坐的两位同学受伤,其中一人腿骨骨折,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永安交警事故认定14岁的李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儿子酿的交通事故让大李苦不堪言,他东借西凑筹得2万元钱给受伤的两位同学治疗手术费用,还要应付后续治疗以及修车费用,他后悔莫及地对交警说:“要是早听民警劝导,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了!”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现象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较多,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非常突出。家长作为监护人,首先要对孩子严格管理,其次应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两眼只顾看宠物“盲”穿公路引事故
4月10日19时,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到永安大兴工业区路口的公交车站时,一个小男孩突然从公交站横穿公路,货车碰刮到小孩,孩子摔倒在路旁水沟。张某急忙下车查看,发现孩子并没有明显受伤迹象,却已经休克,张某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抢救。医生断定,是异物吸入气管导致休克,通过吸出异物,小男孩转危为安。
经民警调查,小男孩今年9岁,贵州隆县人,随打工的父亲到永安读小学,那天放学后跟叔叔去玩,买了食物和金鱼,然后坐18路公交车在大兴工业区站下车,小男孩一边吃东西,一边两眼只顾看着小金鱼游玩,急匆匆地就横穿公路,结果被疾驶的货车刮碰,惊吓之下,他吃的食物掉入气管导致休克。
交警提醒:小孩横穿马路一定要有大人陪护,前后看清来往车辆,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横穿通行,尤其在天气阴暗时,要特别观察路面情况,从细节注意安全。马路不是游戏场路面追逐出车祸
3月16日17时,永安市贡川镇,一群小孩在公路旁追逐玩耍,一个小男孩突然从公路护栏外跑上公路,和一辆正在行驶的货车相撞,肇事司机抱起小孩赶往医院抢救,但小男孩还是因为伤势过重离开了人世。
交警事故调查查明,货车司机杨某驾驶机动车时,正在拨打手机,行至事故路段没有保持安全行驶速度,发现小孩范某跑步横穿公路时,虽然采取了向左打方向和紧急刹车措施,仍然没有有效避让,造成事故发生;小孩范某在横穿机动车道时,没有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通过,而是跑步横穿,造成这次事故的发生。事故认定双方都负同等责任。
7岁的范某是长汀县的留守儿童,父亲长期在永安市贡川镇打工,这次是母亲带着他来到父亲身边上小学,可没几天悲剧就发生了。
交警提醒:未成年人由于生理上尚未成熟,心理也常常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往往容易把危险抛在脑后,家长要加强监管,教育孩子时刻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不能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