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批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燕西派出所民警依法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26日凌晨3时30分许,据群众报警称,在燕西新安路新安大院门口路段有两辆小车相撞,请予查处。接到报警后,燕西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会同交管大队民警展开工作。
经查,当日凌晨3时许,现年25岁的男子刘某饮酒后驾驶雪弗兰轿车往永安桥方向行驶至燕西新安路新安大院门口路段追尾撞向相向行驶的由李某驾驶的别克轿车,致使两车受损。随后,民警即将双方驾驶人依法传喚至燕西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医院对双方驾驶人进行抽血检查,测试结果显示:李某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mg/100ml;而刘某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酒后驾驶机动车并肇事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审批,刘某于日前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