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燕北派出所尼葛警务队民警在江滨路段开展交通整治统一行动中,依法查处一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违法人员蔡某某(男,35岁,永安人)。
当日20时20分许,燕北所民警在江滨路段开展交通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名未带安全头盔的驾驶人,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江滨路往广电局方向行驶,该车在见到民警设卡检查后举止异常欲停车掉头,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是,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截检查,发现其面部泛红且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酒味,有酒后驾驶的嫌疑。同时驾驶人蔡某某无法出示驾驶证,面对民警的询问闪烁其词,无法自圆其说。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两次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检测结果分别为67mg/100mL、7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扣。
目前,民警已依法对蔡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带安全头盔及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