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翁鸣鹏日记
发布时间:2015/1/27 18:19:37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2059
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秩序中队民警翁鸣鹏从派出所到交管大队工作不到半年,新手上路免不了业务不熟,还好他谦虚好学,又能冷静处置,并将处置得意的案件写进他的警务日记里,日后进行归纳总结,来自励促进业务提升,请看日记三则。
元月25日大榕树:二次酒驾丢饭碗
张某是永安某物流公司的贵州籍驾驶员,平时都开大货车,驾驶证是B1E证,元月25日在永安市大榕树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我们民警设卡查处,查处后经民警调查,2014年6月的一天,张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处过,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扣证6个月;这一次是二次酒驾,按照《交通安全法》要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其B1E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张某传唤到案后,将其当日酒后驾车的细节陈述一遍,原来是其一位老乡叫他一起去吃饭喝酒,张某只喝了一瓶小瓶的啤酒,后因有事骑摩托车先走,自认为夜深,没有警察在路上,在永安大榕树就被民警查获。要吊销刚刚才恢复的驾驶证,张某直呼后悔、真后悔!喝了小瓶啤酒,丢掉开物流车的饭碗。今天中队民警共查处此类违法行为6起,其中的教训十分深刻,秩序民警提醒,事前就要预防各种违法行为,不要等事情出了才后怕,记住世上无后悔药。
元月26日国民路:小车乱停自认罚
元月26日高峰巡逻,平峰纠违。傍晚,永安国民路拥堵,巡逻民警前往疏通,一位女性司机将一辆小车停放在电信营业厅门口,跑去办私事,秩序中队长李欣荣通过全国交通管理系统查找到车主的电话,与车主取得联系,车主赶来满口的赔不是,就将其小车开至大榕树下,主动接受其在禁止停车标线(标志)的范围内停车的处罚,罚款150元、记3分。
这是今天纠违最配合的一名司机,让秩序中队交警感到欣慰。一天共查处违法行为16起,逆道、闯红灯、斑马线上车不让人、不戴头盔都有,他们都找理由、借口和交警反目争吵,秩序民警得和气、冷静应对去化解,对极不讲理的当事人,只要放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给他们看,也解决问题。
元月20日金阳光路:要离婚醉驾逆道行
元月20日晚上7点30分,在永安金阳光路上设卡查处酒驾。8时,一部二轮摩托车摇摇晃晃出现在眼前,民警上前指示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不听还骑上人行道逆行,我们果断拦截下来询问,这名驾驶员目光迷离、言语含糊、酒气冲天,死活不肯接受酒精测试。大队教导员罗长辉立马组织6位民警将其抬到三明市第二医院,他还不配合抽血,后强行进行抽血后,血液酒精含量为185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后经了解,驾驶员王某因与妻子闹离婚,独自一人在下渡的一家小店铺饮酒,喝了52度白酒一瓶,喝完酒后,思想也通了就骑着摩托车摇摇晃晃往家赶,这有多危险。
人生总有不如意之事,如果遇上不顺心的事便放纵自己,置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于不顾,一旦发生事故,将对自己或他人的家庭、社会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去年永安交管大队总纠违42394起,其中查处酒驾698起,醉驾193起,纠违使四项指标比2013年明显下降,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查酒驾查纠违,对违法驾驶人也是一种挽救,保护了行路人的生命,想到这里,年年、月月、日日的工作劳累便化作一丝丝的欣慰,温暖了秩序民警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