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永安籍陈某,为了使前女友回心转意,不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衷告,酒后开着小轿车追到永安燕南派出所,不料,被民警查出危险驾驶,后悔莫及。
3月26日22时许,黄女士到燕南派出所报警称,其不想和前男友陈某交往,但前男友还是一直纠缠着她,民警在询问黄女士过程中,黄女士的前男友冲进派出所,情绪激动,与黄女士争执,并和值班民警发生言语冲突,民警见陈某满脸通红,并开着小轿车来派出所,就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值为169mg/100ml、179mg/100ml。经三明二院对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测试,其值为181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经查:当晚18时许,陈某在与朋友吃饭期间喝了4两左右的白酒,21时许,听说他的前女友在永安某KTV唱歌,就开着小车到KTV找前女友没找到,碰到黄女士的女伴,知道前女友因他的事到派出所报案,于是开着小车,追到派出所,结果被民警查出醉驾开车。
目前,陈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