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的永安市西洋镇下街村村民张琴云,虽然是个五保户,但他的生活并不比当地群众差多少。近日,永安市民政局温副局长等市、镇民政干部来到了张琴云老人的家慰问,张琴云激动地说:“像我这样年老体弱的五保户经常有人关心,政府保证我们的吃穿,去年一个月有83元的补助,今年增加到120元了,每年还分给我600斤粮食。现在天冷了,民政干部又发给我棉被,我十分感谢政府!”
去年2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将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永安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全面建立农村居民低保制度列入市委、市政府2004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在全市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的情况下,在民政局增设了低保站,核定为事业单位,每年核拨低保工作经费10万元。
永安市是全省少数几个、三明市唯一一个没有享受省级农村低保补助资金的县级、市,但该市克服困难,从去年起,由市财政每年拨补120多万元,对全市2183个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实行了低保补助。为全面提高农村五保户的生活水平,永安市还对594位“五保户”实行特别政策,将他们每月83元的低保补助,提高到每个月120元,每年给每个五保户提供600斤粮食,保证了“五保户”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此外,他们还将低保金由就近银行代发,实行社会发放,使低保金尽早到达低保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