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四年难维权 法律援助伸援手帮民忙
发布时间:2015/4/20 16:38:33 游览人次:1961
农民工黄某于2010年10月在永安某公司上班时身体被机器砸伤,2011年8月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拾级,黄某自受伤后厂方除支付2000元医疗费后拒不赔偿其它相关费用,也不安排黄某继续上班,而黄某由于身体残疾四年来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生活十分困难,黄某多次与公司苦苦协商赔偿事宜无果,特来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黄某并于当日指派援助律师为黄某提供援助,援助律师收集充分证据后向永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日前永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裁决用人单位赔偿农民工黄某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43712.5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2000元还应支付41712.5元,至此,黄某长达四年的工伤维权路终于有了好结果。黄某拿着仲裁裁决书高兴地对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说“谢谢法律援助,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