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三明尤溪籍杨某,乐极生悲,与朋友在某KTV喝酒唱歌至凌晨2时许,带着侥幸的心理,醉驾摩托车回家,不料,在南门广场红绿灯处,追尾小轿车,被依法刑事拘留,后悔莫及。
5月24日凌晨2时许,燕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林先生报警称,其小轿车行驶至南门广场红绿灯处,左拐弯时被一辆摩托车追尾,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有喝酒的嫌疑,逐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136mg/100ml、144mg/100ml,之后,民警将其带到三明二院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值为152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经查:5月23日22时许,杨某骑摩托车到永安某KTV跟朋友喝酒唱歌到次日凌晨2时许后,骑着摩托车准备回燕南益民新村家睡觉,不料,在南门广场红绿灯处追尾正在调头的小轿车,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小轿车驾驶员报警,杨某被查获醉驾摩托车,杨某对醉驾肇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