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犯贩卖毒品罪的周某被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周某是中山大学财会专业毕业生。这位昔日的名牌大学学生,是如何沦为毒贩的?她的经历令人深思……
1995年,周某和男友兰天从中山大学大专班毕业后,在广州一家大酒店谋到一份理想工作。周某学的是财会专业,兰天学的是酒店管理专业。彼此志同道合。美中不足的是工资太低,只有1000多元。
一年后,周某跳槽到一家私营服装企业,老板很赏识,让其独当一面,分管生产、销售和财务。不久,兰天跳槽到另一家酒店。两人经济情况渐渐好转。
周某经常告诫兰天:“今天的一切来之不易,趁我们还年轻,为将来的小家庭多准备点财富。”
兰天说:“你放心,我会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珍惜我们之间建立起来的感情。”
1997年底,兰天独自回老家永安探亲。不久,一位小学同学登门拜访,说:“比起有车有房的大款我们都是穷光蛋,将来你和周某结婚要钱,买房要钱,有了家庭和孩子,需要更多的钱,还不如趁你在广州工作方便,多挣一点钱。”
还说:“你从广州进一点白粉,这里由我抛售,搞他几笔,你发了,我也发了。”
兰天一听吓了一跳,说:“那是犯法的,弄不好要丢脑袋。”然而,他最后还是决定干。
1998年,兰天因涉嫌贩卖海洛因被永安警方抓获,后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
兰天落网后,周某辞掉广州工作到永安,暂住了一年多。为了兰天,她花光了几年来的积蓄,为了生活,又回到广州,开了一间食杂店,一分一块地挣钱,筹足了一笔路费回来看兰天,说:“只要你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我等你9年。”
从此7年里,为了兰天,她不知多少次往返永安、清流、广州,花掉所有积蓄,还借债1万多元。兰天经常打电话向她要钱要物,为了不伤害其自尊心,周某百依百顺,不说一个不字。
2004年3月,周某又一次来到永安。为了节省,她在永安城乡结合部租了一间陋室,没有厨房和卫生间,共用水龙头,三餐吃稀饭和快餐,有时一天只吃一餐。她举目无亲,找不到一位可以倾诉内心痛苦和无奈的知己。
今年初,周某得了胃病,医生说要住院治疗。然而,她没钱,只好到药店买药,缓解一下痛苦。2004年4月,她开始吸食海洛因,只要吸一点,胃不痛了,精神亢奋,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2004年10月初的一天,周某托人路过永安时顺便带一点毒品来。10月8日,双方在永安长途汽车站交接货。10月12日,永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办案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抓获周某,并在她的租住房里起获海洛因1.51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