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籍43岁男子唐某,晚上喝完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开着小轿车,从永安开辉准备回燕南益民家睡觉,撞上停放在新华市场路段停车位上的小车,被撞车主要其赔偿2000元修理费,唐某酒后牛气冲天,不肯赔偿,还叫被撞车主报警处理,不料,被派出所民警查出醉驾肇事获刑拘。
7月12日22时30分许,永安燕南派出所接到被撞车主报警称,其小轿车停放在新华市场路段某饭馆门前的停车位上,被一辆快速行驶的小轿车撞向车尾部后,其撞车子又向前移动,撞上车头前停放的摩托车,被撞车主要其赔偿2000元修理费,唐某不肯赔偿,还叫其报警处。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肇事驾驶员满脸酒气,走路摇摇晃晃,态度生硬,拒不配合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仪测试,民警强制将唐某扭送到三明第二医院进行进行抽取血样送检,经福建中博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47.1mg/100ng。经查:当日18时许,唐某与朋友陈某2人在开辉一家大排档喝酒至22时许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小轿车从开辉出发向新佳洁方向行驶,准备回燕南益民新村家睡觉,由于车速过快,撞上停放在路边车位的小轿车,造成2车不同程度的受损。
目前,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依法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