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籍36岁陈某,去年因醉驾被人民法院判刑一个月,吊销小车C1证,7月22日晚,自己一个人喝了一箱多的“爱酷”啤酒后,骑电动车经过大榕树原“岛内价”门口时,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车看不惯,和车主理论,并报警,不料被查出醉驾,被永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7月22日23时许,永安燕南派出所接到陈某报警称,在大榕树原“岛内价”门口,有一个人年轻人打电话叫人想打他,请派出所帮助,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经了解,22时40分,陈某骑电动车经过原“岛内价”门口时,要求停放在人行道上的一辆摩托车车主让路,该摩托车车主移动了一点位置,陈某骑电动车右拐到南门广场给他的朋友送点心后,心里想,那个年轻人这样停放摩托车是不对的,于是又返回刚才的地方找年轻人理论,期间,看到年轻人打电话叫人,陈某怕被年轻人打,自己赶紧报警求援,在现场,民警看到陈某满脸酒气,逐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三明二院对陈某进行抽取血样送检,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58.95mg/100ng。经查:20时许,陈某一个人在天虹商场附近的一家排档喝了一箱多的“爱酷”啤酒至22时35分后,自己骑电动车沿西门桥、市标到大榕树与停放在人行道上摩托车车主发生争执。
目前,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依法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