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槐南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协同槐南镇一村干部及时调解一起邻里纠纷事件。
当日上午九时许,槐南派出所翁秉锐教导员在槐南镇一村入户访查期间,从群众口中得知该村民罗立某与罗志某发生生活琐事纠纷。随即,翁教导员联系该村治保主任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事件缘由:罗志某的店铺紧邻罗立某的住宅的下埕。而罗立某的鸡舍盖在其住宅空下埕空闲地上,鸡舍距离罗志某的店铺外墙约50厘米。每逢下雨,雨水溅到店铺外墙及窗户,导致外墙长满苍台。罗志某曾多次要求罗立某把鸡舍移动距离外墙远些,但罗立某认为其鸡舍建在自己的地点上,拒不移动鸡舍。十月中旬的一天,因雨天雨水又溅到罗志某钢筋店的外墙,导致罗志某一气之下将罗立某的鸡舍砸坏。就此矛盾激化,双方就因此事三天两头发生争吵。
了解情况后,民警召集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到村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民警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对纠纷双方批评、说服、教育,及以“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等道理对双方进行劝解。民警和村干部通过近两小时的调处,纠纷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罗志某主动补偿罗立某鸡舍损失,罗立某也将鸡舍外移到不让雨水溅到钢筋店的外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