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惩非法制造麻黄碱等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毒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支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民拒毒、防毒和积极参与禁毒的浩大声势,坚决遏制涉麻涉毒违法犯罪现象的蔓延,夺取禁毒人民战争的胜利。
二、凡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涉麻涉毒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涉麻涉毒违法犯罪人员、负案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有关人员投案,争取从宽处理,村民要积极配合禁毒“三书”的签订工作。对为涉毒涉麻违法犯罪人员和负案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提供藏匿场所或资助其逃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场所出租人员、出租屋业主对在本场所、出租屋内发生的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发生的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不制止、不报告的,依法追究各场所业主、出租屋业主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包庇、纵容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涉麻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对检举、揭发涉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涉麻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捕涉麻涉毒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保护,并给予500-100000元不等的奖励。举报电话:110或0598-3633148。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施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