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争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是永安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新时期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统筹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并进,开创城市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决策,对进-步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需要全市上下同心同德,聚智集力,奋发进取的过程。我们希望广大市民进-步形成共识,把思想统一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市,建设永安美好家园的目标上来,迅速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投入"争创"活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强化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自我教育,提高文明素质;自觉遵守《文明市民公约》和"九不"规范,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注重文明用语和规范服务,共创温馨、满意的服务环境;强化诚信意识,弘扬诚信美德,构建信用永安;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城市资源和生态环境,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市的进程中充分展示新时期永安人的新形象。我们衷心地希望创业的生活在永安的每一个公民都有强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共同树立"人人都是永安形象,个个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面了解永安,大力宣传永安,不断扩大永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知永安、爱永安、建永安、美永安"蔚然成风。
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全市之智,集全市之力,以优美的城市形象,良好的社会秩序,开放的人文环境,文明的市民素质,为实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市的目标作出应有的奉献。
永安市争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指挥部办公室
永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3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