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1时30分,永安市一酒家黄老板坐摩的去办事时丢了4万元。永安市公安局帮着查车查人,并找回了现金。
据悉,黄老板是从火车站附近一酒店门口乘摩的到市民政局门口下车,下车后发现包丢了。 接警后,燕东刑侦中队迅速出警,查清摩托车车牌号为闽G×607×,查出摩托车车主是俞某,大田人,登记地址是永安东门洋12号。
刑警立刻赶到东门洋,但东门洋12号查无此人。一居民反映说:东门洋10号住着一位大田人,是摩的司机。刑警邢承明和江斌来到东门洋10号,发现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车号就是闽G×607×。俞某一见民警登门,就把钱包交给了民警。原来,俞某在民政局停车收了车费后,掉头回火车站,在拐弯时感觉有一件东西丢在路上,停车一看,原来是一只包丢在地上,一看包里有4万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