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燕南派出所查处两起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案件,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两名。
当日22时30分,燕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燕南埔岭村250号“实惠旅社”,自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4月21日期间,在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旅店业。同日23时,民警又发现在埔岭村254号“紫云仁东饭店”于2015年12月份开始,在未获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提供给旅客入住。遂民警依法将其二人传唤会所作进一步调查,经查,刘某伍、黄某芳二人对其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局依法对刘某伍、黄某芳二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将“实惠旅社”、“紫云仁东饭店”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