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16时45分,永安市洪田上石村28岁村民张某驾驶闽GT5879号出租车在武装部门口与槐南镇槐南村51岁的村民罗某思驾驶的闽GDN801号摩托车加装的遮阳雨伞相刮,造成罗某思摔倒遮掩伞柄刺入喉咙。永安交警秩序中队民警詹昌藩路过将罗某思送医院抢救治疗。经民警调查,罗某思是位载客的摩托车司机,还好摔倒时没有载客。
办案民警陈小虎解读:摩托车加装遮阳雨伞至少有三大危害:一是飘,遮阳雨伞张开后引风飘荡,致使驾驶车辆轻则不稳,重则侧翻摔倒;二是挡视线,影响他车行驶,容易造成追尾或变道时相撞;三是易刮擦,加装遮阳雨伞的摩托车在行进中,因伞大伞柄容易与来往车辆和行人刮碰,造成车祸及伞柄刺伤等严重后果,因此加装遮掩雨伞是有害的,也是违法。
近日,永安交警大队开展加装遮阳伞整治行动,一周内没收加装的遮阳雨伞165把,罚款1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