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创新和探索未成年人的维权机制。2016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50余人次。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给予充分关注,对于未成年人等案件严格办案资质条件,确保案件指派给合适承办人员,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组织律师团队集体研讨论证。对已结案法援案件进行质量评审,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二是构筑“绿色通道”。对于未成年人申请的或由公安、检察、法院等转交的本辖区内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当即受理、及时审批,同时综合案件性质和办案人员专业特长等因素,指派通晓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提高援助效率。
三是优化援助平台。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就通知辩护的具体操作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承担起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四是做好集中管辖。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大田、三元两地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集中管辖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大田、三元两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