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0时,永安交警何俊杰、叶志良、李仁杜出警处理交通事故时路过永安市燕西下渡村公共厕所,闻及深更半夜厕所内有人在活动,蹲守片刻后不见人出来,于是进厕将人带回大队询问,疑是吸毒,便对其尿液用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联合检测试,结果呈阳性。
永安交警大队将该男子移交永安禁毒大队,经禁毒民警调查,该男子名叫范某元,今年34岁,连城县人,来永安投靠父母,有吸毒史,同时范某元对9月30日0时在厕所内吸食冰毒违法犯罪供认不讳。当日永安市公安局因范某元吸毒给予治安拘留15日,随后将其因父母在永安纺织厂工作,勒令他到燕西街道下渡社区戒毒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