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调整购房补贴及契税奖励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永政文〔2016〕56号)有关规定,通过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市购房补贴和契税奖励有关政策调整通知如下:
1、市政府永政文〔2016〕56号涉及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即首次购房补贴200元/平方米、改善性购房补贴150元/平方米)及契税奖励政策(即按所缴纳的契税,办理产权证之后全额返还奖励)执行至2017年1月31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2、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精神,购买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及契税奖励政策仍按原政策执行至2018年6月底。
3、该政策调整之后,请各有关单位通过相关渠道和媒体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永安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