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午,槐南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及时灭火,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当日12时20分许,槐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槐南国土所对面居民住宅近着火了。火情就是警情,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派出所民警、协警立即带上灭火器、消防泵等消防器材赶到火警现场。民警发现着火的是居民住宅三楼,起火点在住房床铺,在门口还有一个液化气瓶。起火现场,火势猛烈、浓烟滚滚,若不及时控制和扑救,必将引发更大规模的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查明情况后,民警、协警立即切断电源后,民警队员们带上起灭火器立即冲进起火房间打开窗户,对起火区域进行灭火。与此同时,两名协警不顾被火炙热的液化气瓶时发生爆炸的危险,用湿毛巾盖住液化气瓶,火速将炙热的液化气瓶移到安全位置。火势被控制后,为避免火星留下消防安全隐患,民警们复检查浇灭,大约过了一个小时的紧急处置,火势得到控制并扑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眼下,时值冬季季,天气干燥,火险等级高,用电、用火、祭典、祭祀、野外用火要倍加小心谨慎,全力预防、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