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8月底清理完毕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2005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根据《要点》,我省省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清理工作将于8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绝不能以“备案”的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要点》指出,省编办、省审改办将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行政许可类和非行政许可类的不同要求,提出保留、合并、下放或取消的处理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编印《福建省省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各部门不得对未列入保留目录的审批项目再进行审批。
另外,我省将于年内出台并执行《福建省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审批的责任主体、追究内容、追究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今后还将建立由行政审批的实施机关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许可决定的制度,建立对违法和不当行政审批的申诉、检举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