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之窗专稿 5月16日上午,永安市首批36位人民陪审员在永安市委党校接受为期3天的岗前培训,培训会上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爱荣到会宣读了永安市人大(2005)8号文件《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黄光棉等任人民陪审员的通知》并做了讲话,何爱荣说“人民群众,作为陪审员参加国家的审判活动,正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当家作主的一种体现,有利于将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具有丰富的生产、科研、社会经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这方面的优势,可以同熟悉法律和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相互取长补短,有助于法院对案件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8说28日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此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除规定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人民陪审员具有与一审法院法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等的权利,人民陪审员可以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无论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或庭审后的调解,人民陪审员都具有与合议庭法官相同的职权,既可对案件的事实问题合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也可以对案件的判决发表个人意见。
永安市首批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不同的行业和区域,他们当中有城区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教师,有来自乡镇基层站所的干部和技术人员,以及当地的新闻工作者等。令此次讲课老师感到值得一提的是永安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王涛先生曾经做过6年的法官,由于工作需要离开了法官队伍,但他不忘审判工作所肩负的神圣使命,此次又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回到了审判岗位。让笔者感到值得一提的是永安市西洋镇岭头村党支部书记詹出圣,他的家里有大量的农活和生意需要他忙碌,但一想到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有着大专学历的他依然选择了兼任人民陪审员。
永安电大法律专业教师郑长青也是人民陪审员,他告诉笔者,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群众以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案件的审判,会使案件审理变得更加透明,有利于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郑长青表示,他将进一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确保法律适用的正确,同时要保证一颗公道办案的良心,公正办案,时刻不忘自己是人民的一员。
附:永安市首批人民陪审员名单:
黄光棉、管其宽、庄玉芬、詹出圣、罗汪、钟金海、杨宋明、易素峰、陈许忠、管太伟、郑长青、罗常东、黄维国、王启仟、林象述、朱国华、林长洋、王涛、郑祥堂、郑熙、尤伟、郭衍东、范燕翼、池明建、林燕珍、陈邵、马长闽、李全峰、曹中银、李文杰、林八均、李爱社、钟育红、吴春钐、杨珊、管其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