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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03/11/6 作者:朱国华 游览人次:103049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03]19号)的精神,自11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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