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坑边派出所民警查获一起携带凶器入室盗窃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肖某其(男,44岁,云南昭通人)。
3月9日14时30分,坑边派出所接曹远镇南坑煤矿报警称:一名中年男子到南坑煤硐一工棚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民警立即出警现场勘察并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该男子叫肖某其,在南坑煤矿某煤硐务工。从老家云南来永安煤硐打工后,因没钱购买挖煤用的电镐,便心生邪念去偷一把电镐。3月9日上午8时许,经过数次踩点后,肖某其潜入与其打工煤硐相邻的44x煤硐工具房内,趁无人看守之际,迅速盗窃一台电镐,并藏匿于自己工棚宿舍的床铺下。后因没有配套电镐钎的电镐无法正常使用,肖某其再起偷盗之心,于下午14时30分许,携带一把柴刀,再次潜入44x煤硐工具房欲盗窃电镐钎时,被煤硐工人发现当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其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坑边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