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远司法所为社区矫正人员李某进行到期解除社区矫正。之前,李某是法盲不知道“醉驾”是违法。今年3月的一天,李某“醉驾”经过江滨路时看到交警在执法。以为有热闹看了,就凑过去。正好被交警抓到李某“醉驾”。正所谓“不知醉驾违法,看热闹自投罗网”。
事后,李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到曹远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期间司法所的人员通过“谈话”“走访”“看视频”“听讲座”等方式对李某进行社区矫正教育:包括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教育、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通过司法所的这些社区矫正教育李某对自己的罪行有更深刻的认识、表示要真诚悔罪,吸取这次“醉驾”违法行的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多学习法律知识,争取做一个知法守法的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