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志愿
明天,也就是6月9日,考生可以在学校领到《招生计划本》。
6月11日至12日,艺术考生填报音乐、美术专业志愿。考生凭专业统考考点发给的《考试生填报音乐类志愿通知单》或《考试生填报美术类志愿通知单》以及单独组织专业考试院校发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本人文考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填报。文史、理工类考生只能兼报音乐、美术类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且该校招生章程已明确向社会公布文史、理工类兼收的院校、专业,但考生必须参加该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合格。
6月28日至30日,考生填报体育类、理工类、文史类升学志愿。音乐、美术类考生兼报文史类,体育类兼报理工类的也同期进行。应届生由学校负责组织,往届生由县(市)区高招办负责组织(逾期不再受理)。特别要提醒的是,今年考生填涂志愿卡由省高招办组织阅读,考生应认真核对,填涂的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若出现差错,责任由考生自负。
关于外语口试
6月9日至13日,有意报考外语或对外语口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招生计划本》中有注明需外语口试的)的考生,应届生向学校报名,往届生向当地县(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外语口试。
6月25日至26日进行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口试地点在福州十五中(仓山区五一南路55号),具体考试时间由考生于6月15日到文考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查询。关于报考军队院校
6月15日至20日,提前批第一志愿拟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志愿的考生,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积极配合做好政审工作。
6月29日至30日,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第一志愿,且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人武部领取本人的《政审表》并到报名的县(市)区高招办了解面试和军检的《考生须知》。
7月1日至4日,参加军检、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政审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近期照片自行到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报到。关于报考公安类院校
7月1日至5日,报考公安本科院校考生在填报公安类志愿后,向当地县(市)区高招办或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索取《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审表》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审,并领取政审的《政审表》。
7月7日至8日,报考公安本科院校的考生,持政审合格的《政审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首山路59号)面试。
7月13日,凡报考公安专科学校且被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报考专科类公安学校的第一志愿的上本科线考生可志愿参加面试),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报考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指直系血亲关系的子女〉还须加带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公安民警子女身份证明),到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面试。
7月14日至20日,凡报考公安专科学校考生在面试合格后从面试点领取《政审表》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表》由政审单位密封后交给考生本人。报考公安部属专科学校考试生,须将《政审表》寄到福建省公安厅人事训练处;报考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须将《政审表》寄到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关于录取和报到
高招录取7月初开始,分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预科批以及高职高专批等批次录取。
8月8日开始,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的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本人纸质报考材料和个人档案,日后报到时交给被录取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