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永安市公安局西洋公安派出所和西洋森林派出所密切配合,在西洋集镇往内炉村路上快速查获了一起涉嫌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1月20日上午8时50分许,西洋公安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西洋镇内炉村有人开车在打鸟。接警后,西洋公安派出所和西洋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前往西洋镇的内炉村,一路在西洋集镇往内炉村的必经之路设卡,一路在内炉村进行巡查。经过近40分钟巡查堵截,在西洋镇敬老院附近的路上将两名嫌疑人连人带车查获。在嫌疑人汽车副驾驶室内当场搜出三把弹弓和大量的钢珠,在车的后备箱搜出有两只被钢珠打死的野生珠颈斑鸠和一只被打伤的雉鸡。
民警们将吴某、陈某带回派出所开展调查,经审讯,吴某、陈某交代了早上6时驾车从永安市区到西洋镇葛州村仙峰岭和内炉村凤山寺两地利用弹弓非法捕猎野生斑鸠和雉鸡的违法事实。西洋派出所民警将吴某、陈某移交给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处理。
经森林民警进一步调查认定吴某、陈某非法猎捕的斑鸠和雉鸡是一般保护野生动物,他们的射猎行为已属违法行为,两人向办案民警表示:“之前不知道用弹弓打鸟也会触犯到法律,感到很后悔,希望从轻处理,吸取教训,今后要做到爱护鸟类,维护生态平衡。”
森林民警翻出相关法律:根据《刑法》341条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并将近年来发生在西洋非法狩猎案件宣读给他们听: 2015年12月28日13时,杨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改装射钉枪三把、打死野鸡数只、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普通鵟一只被判刑6个月;2016年1月15日,邵某某等三名嫌疑人在永安市天宝岩保护区桂溪村利用自改的射钉枪未经批准打野猪被当场抓获后,均被判刑!
这次吴某、陈某用弹弓射捕的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数量少,达不到非法射猎的“情节严重”的违法事实,森林公安民警只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让他们牢记弹弓打鸟也违法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