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进行人事任免。决定任命温欣传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接受陈文华辞去永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温欣传代理永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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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任命书 |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8年4月11日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温欣传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文华辞去永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4月11日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陈文华市长的辞呈,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文华辞去永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温欣传代理永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4月11日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和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温欣传代理永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