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任性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8/12/19 16:59:21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55371
加油站在进行商业活动的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可任性行事,给企业和驾驶人带来严厉的处罚。
12月4日,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所长范纯俊根据省公安厅联合多家部门要求2018年后严禁给无牌或报废车辆加油的规定,来到了小陶镇某加油站,看到务工人员罗某某驾驶的踏板摩托车进来加油,发现这部摩托车车头的车牌是用绳子倒挂着,范纯俊核实后,这是一辆典型的套牌车,加油站任性为他加油,范所长扣下了罗某驾驶的摩托车后,又到另一家加油站,发现存在类似的问题。当场查获一辆由村民朱某某驾驶的,也用绳子临时悬挂数字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加过油。随后范所长将罗某某和朱某某带到小陶派出所进行询问,他们对自己因驾驶套牌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此他们分别被永安公安机关处以无证罚款300元,套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两家加油站因违反公安厅规定不落实单位安全措施加油任性被停业整顿,同时接受曝光警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