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变造号牌驾车违法成本高
发布时间:2019/5/30 8:15:17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55031
5月28日晚永安城区大雨倾盆,永安交警大队的民警们仍然冒雨抓违章车、查酒驾,结果有两名市民因使用伪造、变造号牌驾驶摩托车被依法处罚: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
21时48分,32岁的燕西居民江某无证驾驶闽GZT17X号牌摩托车行经永安东坡路交警中队被拦截检查。民警发现其车牌号可疑,便询问驾驶人江某,江某不得不交待是上网购买来的伪造车牌,江某涉嫌使用伪造车牌违法,被依法处罚:使用伪造号牌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300元。
20时40分,永安交警在燕江东路拦下一部摩托车,民警询问驾驶人南塔四村48岁的居民陈某:“为何在其号牌上贴黑胶带?”并当陈某面撕开胶带,他将闽G1V178号摩托车的车牌号变造成闽GTV178号,陈某回答民警说:“载客常超员、超速、闯红灯,别人教我贴上黑胶带就可以转嫁他人去处罚,想不到才干头一回就被民警抓住……”陈某涉嫌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被永安公安机关依法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扣证记12分。
永安交警提醒驾驶非汽车类的机动车驾驶人:记取江某、陈某的违法教训,出行一定要遵章守法文明安全驾车,否则各类交通违法成本都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