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致死 侦破缉拿重惩
发布时间:2019/7/3 8:38:27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52514
6月15日19时23分,湖北黄石市来永安务工人员49岁的熊某在持C1驾驶证(未取得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悬挂闽G7Q52X号(套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永安市曹远镇方向往丰海村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路段时,未仔细观察前方交通环境,与前方同方向右侧路边行走的行人78岁的曹远镇溪源村村民魏某肩挑的货物发生刮扯,造成魏某摔倒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熊某未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也未按规定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而是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魏某受伤后送医院医治无效于事故发生次日死亡。
接到报警后,永安交警何俊杰等赶到事故现场,肇事司机及车辆已逃之夭夭,伤员已送医院抢救。
何俊杰马不停蹄、昼夜奋战,拿着事故现场遗留下碰撞物品走访沿途群众,到修车厂调查,调取路面监控以及相关科技手段进行侦破定位,整整花了四天四夜在永安矿物局丰海煤矿抓到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熊某。
熊某见到民警立马对交通肇事事实供认不讳,当民警告之被撞老人已经死亡,熊某垂下头来掉泪并向民警解释他之所以肇事逃逸是因为他妻子早与他离婚,来永安近10年身无分文,没钱给伤者医治……
民警给熊某分析这次的违法成本:除事故负全部责任外撞人不抢救、不报警,选择逃逸延误抢救时间,造成伤者死亡,如果死亡赔偿不到位,不能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将被判处3-5年的有期徒刑;加上准驾不符骑套牌摩托车还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听后熊某后悔的泪流满面,愿他人吸取他的教训:遵章守法、珍爱生命、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