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绿色食品”,大家就会想起超市林林总总标着“绿色食品”字样的食品,但是根据农业部制定《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绿色食品”标识要由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检测机构对其产品的生产地的水、空气、产品进行系列严格的测产后授权方可使用,但是,现在许多生产产家为了扩大销路,未经授权就使用“绿色食品”标识,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为了更好地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维护消费者权益,6月14日,农业局有关执法人员对佳洁、岛内价、熙熙等超市中食品进行了绿色食品使用标志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大米、食用油及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超市里的销售及主管人员对绿色食品相关知识知之甚少,更不要说是指消费者了。针对这状况,执法人员边检查边做宣传,并表示今后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以促进我市放心食品工程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