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人亡 悔赔疗心伤
发布时间:2020/3/25 8:57:07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41254
3月13日19时40分,47岁的永安市青水乡村民林某驾驶闽GJC36X号小车在青水乡龙吴村路段与行人46岁村民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林某经民警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59毫克,林某涉嫌醉酒驾驶,虽保险额足,依法得不到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林某酒醒来深知罪恶深重,后果不堪回想,就积极筹集资金进行赔偿,多次主动向死者亲属表示歉意。首付20万元做丧葬费用,17日尸体火化后立马签定赔偿协议:又支付了30万元,协议余款11万元于4月17日前付清,合计驾驶人林某赔偿死者直系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丧葬期间的交通费、误工费等人民币61万元。
鉴于林某事后能认真悔过,积极主动协商赔偿,死者亲属也对林某的过失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永安市司法机关在对林某进行刑事处罚时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编后语:意外的交通事故让死者年迈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和幼子造成如天塌下的灭顶之灾,七旬的父母卧床不起,妻儿泪流满面,不吃不喝,而且醉驾致人死亡是最容易引起群体公愤的,如处置不佳后果不堪设想,庆幸的这两家人都能面对现实,双方委托代理人请律师或到大队调解室核实依法赔偿标准,坐下来协商,达成赔偿协议,肇事司机亲属分头筹款,短短四天比较和谐把丧事办完,让死者入土为安,减轻家属心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