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货车载客 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发布时间:2021/4/25 16:27:52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19520
4月19日18时,永安市公安局大湖派出所民警在大湖镇新冲村路段发现两起货车载人交通违法案件,两名驾驶人林某和沈某被依法罚款1500元、扣驾驶证6分的处罚。
经查,江苏的沈某驾驶苏J7UJ5X轻型拦板货车,车厢违法载客13人,驾驶室5人,合计18人,车辆和人员均属江苏某建设工程公司,该公司从事兴泉铁路眉山隧道工程缺陷整治,车辆所载工人施工道口返回暂住的冲三村,所经施工便道和乡道,弯急坡陡、临水临崖,车辆极易发生翻车的交通事故。无独有偶,永安的林某驾驶闽HHT95X轻型普通货车,也在永安市大湖镇新冲路段,车厢违法载客10人,10人均为采育场通过劳务派遣的育林工人。车辆经过的道路为乡村道路,弯急坡陡、临水临崖,车辆极易发生翻车的交通事故。
两辆货车车厢没有安全设施和安全护栏,货车违反规定载客,如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巨大伤害,承运车辆无力赔偿易引发社会矛盾、雇工企业和驾驶人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监控倒查,此类货车载人现象不是个例且常有发生。
为此,永安交警通过融媒体、微信等传媒提醒类似的这些企业及驾驶人:务必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道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雇用工人上下班或上下山所乘交通工具的管理,严禁货车违法载人或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加强山场承包人、雇用工人交通安全宣传,不乘坐无牌无证等非客运车辆载客,消除此类事故的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