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电动车登记挂牌守安全
发布时间:2022/1/5 9:47:02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2811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挂车牌,打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永安从上月11日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挂牌,截止1月5日,已办理挂牌3056部,深受永安广大民众的普遍欢迎。
永安交警大队为方便民众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经培训选择永安市下渡北路303号的万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为永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 挂牌服务点。
群众只要提交: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书;购车发票;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左侧后45度80mm*60mm彩色相片2张;车驾号码拓印;《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等所需材料,费用每辆13元的登记挂牌证费就可以办理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佩戴安全头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未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反规定载人的处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