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民看病不仅方便了,而且还可以报销医疗费。”7月11日,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村民邓文山笑逐颜开地说。截至6月30日,该市共有13.8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达79.52%,参加合作医疗村228个,覆盖率达100%。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民心工程”。2004年9月,该市被列入全省第二批6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后,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试点工作,统筹了近100万元资金用于乡(街)卫生院部分常用的医疗设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和社会多方筹集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总额为40元,农民以每户为单位,个人每年缴费20元,省、地、县(市)三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所有合作医疗基金全部进入由该市财政部门设立的“社保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身上。
为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抗风险能力和确保农民的切身利益,该市根据省专家组提出的方案,采取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医药费按分医疗机构级别,分段按比例累加支付的补偿办法进行报销。乡镇卫生院、市级综合医院、三明市级以上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600元三种,封顶线统一为15000元。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市级综合医院、三明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最高医药费可分别得到4575元、3500元、2200元的补偿金,还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等的用药待遇。据了解,目前该市已有近200个行政村建起了卫生所,农民看病难问题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