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永安专稿 我市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
9月1日,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印发《永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本《规定》的内容分总则、人员配备、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考核奖惩、附则,共7章32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说明了制定本《规定》的目和社区工作者的性质以及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责任单位。第二章人员配备,明确了社区居委会人员的构成、任职办法和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原则、条件、程序以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选举产生办法、机关干部到社区兼职办法等。第三章聘用管理,明确了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限、聘用合同签订及合同内容、社区工作者解聘、辞职等相关规定。第四章工资福利,规定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实行全市统一的工资待遇,按职务享受不同的待遇并相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假期待遇。第五章教育培训,规定了社区工作者在教育培训方面的权利、形式、职业资格管理、跟班学习制度等。第六章考核奖惩,规定了社区工作者实行考核评议制度、先进社区工作者浮动工资制度、优秀人才选拔制度。第七章附则,明确了该《规定》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