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永安专稿 大湖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单位”和争当“群众满意干部”竞赛活动
竞赛内容包括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四个方面,镇工商、地税、初级中学等20个单位参赛。竞赛采取群众评议、组织评议和投诉评议方式进行,评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4个档次。从优秀档次中评出前2名单位为“群众满意单位”,前6名干部为“群众满意干部”,创评结果全部公示并呈报主管机关。同时制订了相应奖惩办法,对“群众满意单位”颁发奖杯(奖杯为流动,在下一年度由新的“群众满意单位”持有),给予600元的一次性奖励,镇直管单位人员在该年度的评优评先中将予优先,单位负责人该年度考评为优秀;对“不满意单位”人员该年度不能评优评先并限期整改,镇直属单位领导成员、中层干部实行免职或调整处理;对“群众满意干部”颁发奖状,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奖励,年底考评定为优秀或向其主管部门建议;对“不满意干部”责令其单位内部作检查,年底考评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