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程序不规范!”不久前,永安市公安局法制科在查阅某刑事案件卷宗时发现了问题,当即向责任部门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这是永安市公安局为规范执法行为,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后发出的又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
作为全省公安机关确定的十个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之一,永安市公安局在6月份开始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自查自摆,共查摆出各类突出执法问题86项。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永安市公安局边整边改,重点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先后建立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公开调解、裁决治安案件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刑事侦查卷宗立卷归档的通知》等17项执法制度。为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他们又配套出台了《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和《永安市公安局责任倒查规定》,由监察、法制部门对业务部门进行责任倒查监督。这些制度规范并细化对违法办案的责任追究事项,明确每个人、每个岗位的执法责任,把领导责任、执法责任科学分解落实到各执法单位何个人;同时,把“乱作为”和“不作为”纳入责任倒查重点,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严肃追究违法违规执法人员的责任,从而确保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少犯错误,不犯大错误。
据悉,6月份以来,他们抽查今年办理的52宗案件的卷宗,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就此对责任部门发出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