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处永安市西下路的西下路沿线地块和位处新安路的新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捆绑整体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挂牌竞买(除法律限制外),为使该项目顺利实施,竞买人必须同时出具2.5亿元(人民币)资金证明,且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并按规定在永安市缴纳有关税费。
二、挂牌交易标的概况
新安地块和西下路沿线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86427平方米,其中新安地块132982平方米、西下路沿线分为A、B、C、D、E地块合计面积53445平方米。将根据地面物拆迁和农转用征收情况分期交付土地,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挂牌交易须知》及附件"新安大院及西下路地块收储挂牌分期供地方案"。未交付土地的出让价款已包含在本次挂牌成交价中。该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三、挂牌交易标的开发要求
地块建设规划指标详见《挂牌交易须知》及永安市城乡规划局新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永城规〔2005〕条字03号)、西下路沿线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永城规〔2005〕条字04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指标建设,不得更改和调整。
四、挂牌起挂价、竞买保证金本次挂牌起挂价为人民币11000万元并设有交易底价(不含城市设施建设配套费、土地出让契税等相关税费),参与本次竞买必须于2005年11月17日17:00时前缴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至挂牌人指定帐户(以收入行收讫章为凭)。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未竞得者将在挂牌交易结束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土地出让捆绑要求
竞得者须承建并在工程竣工后无偿交付给市政府的三项工程,即机关办公安置用房、拆迁安置住宅用房、"新六路"道路建设工程,合计工程建设总费用为10000万元。摘牌后出让方按期将土地出让金所含该建设费用转为竞得者建设履约保证金。并分别由永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土局、建设局与竞得者签订建设合同。
六、挂牌交易时间及地点
本次挂牌交易期限为2005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假日照常交易),期限内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4:00为交易时间;竞价地点设在永安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
七、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收入行讫凭证等资料,于2005年11月17日前到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旧楼三楼)提出申请、索取有关挂牌出让资料。
八、宗地开发建设的其他具体条件和挂牌交易的其他要求详见《挂牌交易须知》及其他附件,《挂牌交易须知》及其他附件与本次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联系人:小戴小揭联系电话:0598-380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