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的公告 永国土挂(2005)06号
发布时间:2005/11/15 游览人次:9956
经永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处永安市新府路东侧北大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整体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或联合)均可参加挂牌竞买(除法律限制外)。为使该项目顺利实施,竞买人必须是(或拥有)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的企业。竞买人为单位的,应具备拥有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酒店(宾馆);竞买人为个人的,必须是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酒店(宾馆)的法定代表人。竞买人必须有经营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酒店经验三年以上。
二、挂牌交易标的概况
新府路东侧北大院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51761平方米,地块分为二个小块,其中地块一约16373平方米为四星级酒店用地;地块二约35388平方米为商业、住宅用地(含安置房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商业四十年、住宅七十年。将根据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及地面物交房手续办理顺序先后提供给受让人,其出让价款已包含在本次挂牌成交价中。地块各项具体建设指标详见永安市城乡规划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永城规[2005]条字08号)。
三、挂牌交易标的开发要求:
1、受让人须在地块一内建设一座四星级酒店,并向永安市旅游管理区缴纳1000万元的四星级酒店建设押金,在永安市旅游管理区的监管下,自出让人交地之日起24个月完成四星级酒店项目的建设工作。四星级酒店项目建设除土地出让金、税收不予退还外,享受本市《关于促进旅游产业集聚的若干意见》(永委[2004]41号)的优惠政策。四星级酒店建设的相关要求详见《挂牌交易须知》。
2、受让人必须在地块二内按市规划局指定红线范围统一规划二个相对独立的单体,无偿回供可建设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的土地给出让人用于建设北大院拆迁住宅安置房。安置地范围内剩余土地交还受让人按经报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商品房方式开发建设。
3、受让人必须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规划指标建设,不得更改和调整。
四、挂牌起挂价、竞买保证金
本次挂牌起挂价为人民币5500万元并设有交易底价(不含城市设施建设配套费、土地出让契税等相关税费),参与本次竞买必须于2005年12月8日17:00前缴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至挂牌人账户(以收入行收讫章为凭)。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将在挂牌交易结束后五日内退还未竞得者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挂牌交易时间及地点
本次挂牌交易期限为2005年11月30日至12月9日(假日照常交易),期限内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为交易时间;竞价地点设在永安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
六、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竞买人须于2005年11月30日前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申请表及出让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到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旧楼三楼)提出申请、索取有关挂牌出让资料。需参加竞买报价的必须向挂牌人提交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和上述报名材料,经挂牌人核实确认竞买资格后,竞买人方可参加报价。
七、宗地开发建设的其他具体条件和挂牌交易的其他要求详见《挂牌交易须知》及其他附件,《挂牌交易须知》及其他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林业要素市场斜对面)
联系人:小戴 小揭
联系电话:0598-3807915
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