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之窗专稿 11月18日,永安市公安局对潜逃5年前来自首投案的盗伐林木的嫌疑人魏某新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村民都说执法公正。魏某新,曹远镇丰海村人,2001年5月伙同本村村民陈某富到丰海村“老参窠”山场盗伐杂木4.8立方米,被巡山的村干部发现报警,森林民警赶到现场只抓到嫌疑人陈某富,魏某新乘夜色作掩护出逃,5年来不断更换地点在外打工混日子过。
11月13日魏某新从厦门回到永安市曹远镇丰海村,向村主任表示:“我逃了5年,身心都已经很累,经济损失也大,认识到逃跑不是办法,不如尽早自首交代问题,接受处置,保证今后不干坏事。”14日在丰海村主任的开导下,魏某新到坑边森林派出所投案自首。
办案民警蒲木清、信长鸿问魏某新:“你逃跑了5年,今天才来自首?”他交待说:“由于不敢使用身份证,我常找不到工作,找到工作也干不了几天就得转移地点,砍几棵树就象杀一个人一样害怕被抓判刑思想高度紧张,前不久,我转移到厦门,听一永安在厦门打工的老乡告诉我,目前永安森林公安分局加大普法宣传,动员曾经盗伐林木的犯罪分子前来投案自首,可以视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现实表现从宽处理。投案后,现在我感到一身轻松,就等待法院对我的判决,我一定吸取教训,转换思想观念,劳动致富。”